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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机制

航海实验教学中心设备先进、资源共享、多学科交叉融合、开放式服务,实现了各种资源共享,加大了实验室的利用率,提高了办学效率。

1.      航海实验教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,设主任1名、副主任2名。主任应具有正高级职称,由学校聘任,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建设、教学、研究和管理等工作。

2.      中心建设采取项目负责人管理,中心主任负责把关。

3.      实验室建设经费和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由中心主任审批使用,实验室人、财、物由主任统一调度,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,做好实验室人员的奖惩工作,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。

4.      航海实验教学中心建有水下航行器总体与动力综合实验室、水下航行器控制与仿真综合实验室、水下电子信息与通信综合实验室、水下信息对抗技术综合实验室、环境工程综合实验室五个专业实验室。同时拥有航海科技创新实验室、航海模型设计制作基地、水下机器人创新基地、鱼雷陈列室、水雷陈列室、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(卓越工程师培训基地)。各实验室设置专门的实验人员管理。

5.      科技创新实验室、航海模型设计制作基地和水下机器人创新基地等实行开放式管理,全校学生可申请进入开展研究工作。

6.      中心有专人管理固定资产账、工具、量具及低值设备、耗材等,做到物账相符。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专人专管,建立设备档案;对调试、检修、使用情况等做出详细记载。

7.      实验技术人员应积极掌握维修技术,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要及时进行修理,提高设备的利用率。仪器设备的拆卸、大修必须通过审批手续。

中心全面执行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,并建立和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(中心仪器设备借用制度;中心仪器设备损坏(遗失)赔偿制度;中心低值仪器设备及耗材管理制度)。